2015年6月23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徐鼓政征字[2015]第5号征收决定,对下淀路煤机厂周边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范围:东至徐州正大有限公司、南至下淀路、北至煤机厂、西至徐钢路。
王XX、刘XX的房屋恰恰在上述征收范围内,但二人认为房屋所处区域并不属于旧城区,无需进行旧城区改造,同时认为鼓楼区人民政府并未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依法征收,对他们的房屋勘测和评估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比较,王XX、刘XX最终确定委托我所拥有丰富行政办案经验的郎克宇律师、孙华坤律师代理该案。
郎克宇、孙华坤律师代理当事人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郎克宇、孙华坤律师的专业代理下,征收人迫于败诉压力。2016年5月13日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发了撤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徐鼓政征字[2015]第5号房屋征收决定》的决定。被征收人的房屋得到保全,相关行政赔偿诉讼正在准备中。
政府手中有权也不能“任性”,征收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否则,苦果自食。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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