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分开签是合法的。试用期合同跟转正合同可以是同一份,试用期用人单位觉得不合适的,可以提前3天和劳动者沟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一份劳动合同,在这份劳动合同中注明试用期和转正期具体时间。如果公司分为两个合同也可以的,这不是原则问题,只是过程会繁杂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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