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超过60岁劳动监察能受理吗

浏览: 时间:2022-08-31

  一、超过60岁劳动监察能受理吗

  不能,劳动监察大队只受理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争议案件,超过退休年龄,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

  1.固定证据。保存好,特别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收集并保留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厂牌、工卡等;如前述资料都没有,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以便固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协商调解。劳动者不论与用人单位发生什么性质的劳动争议,都应当首先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样处理劳动争议的成本最低,最有利于劳动者。

  3.仲裁诉讼。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与劳动者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劳动者应及时进行仲裁诉讼。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通过委托专业律师申请援助。即使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也应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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