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带以下资料去劳动局投诉。
1、所在用人单位与本人相关的考勤记录;
2、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名的拖欠工资花名册;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5、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6、本人签字的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载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相关身份信息以及工作单位住所职务等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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