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因静态管理,银行、财务无法正常工作,致使无法正常支付工资导致职工生活困难的,鼓励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采取微信、支付宝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发放生活费,解决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复工复产后再行结算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的起止日期计算,从停工停产当日起至复工复产前一日停止连续计算。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类假期)。企业发薪日在此期间的,不影响按停工停产相关支付标准分段计算工资。例如,某企业实行月薪制,从2022年8月10日起停工停产一直延续到9月30日,其中2022年8月10日至9月8日为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30天),9月9日至9月30日为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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