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方式有几种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二、辩论和辩护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
辩论一般指的是法庭辩论。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仲裁等中,双方可以就事实和法律问题在开庭过程中进行辩论,阐述自己的观点,针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反驳。
而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特有概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辩护的主要作用在于提出自己罪轻、无罪等对自己有利的情况,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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