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不能没收财产。法律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至于国家机关是否可以在不当得利中没收财产,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从立法精神来看,法律未作规定的,国家机关不可以减损当事人的利益,由此看来,不当得利不能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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