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 。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仅以被告人的辩解、家属的意见、只言片语、道听途说为依据,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原则二: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主动寻律依据,而不是想当然。
原则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辩护律师应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原则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也必须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非法利益,律师可以拒绝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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