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撤回起诉和撤销起诉有什么区别

浏览: 时间:2022-05-31

  一、撤回起诉和撤销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形式不同

  1、撤回起诉:撤回起诉必须是书面形式。

  2、撤回上诉:撤回上诉可以是书面、口头两种形式。

  (二)撤回人不同

  1、撤回起诉:撤回起诉的撤回人是人民检察院。

  2、撤回上诉:撤回上诉的撤回人是上诉人。

  (三)终止不同

  1、撤回起诉:撤回起诉的案件尚未终结,法院只是中止了审理,案件还是在法院。如果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检察院重新提起诉讼,法院可以恢复审理。

  2、撤回上诉:上诉一经撤回,上诉人丧失上诉权,无论上诉期间是否届满,上诉人均不得再行上诉,上诉程序即告终结。

  撤回起诉注意事项:如果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说明法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将继续审理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不论是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还是裁定不准许检察院撤诉,案件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绝不是说案件又回到检察院。

  撤回上诉注意事项:须由上诉人或特别援权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前提出。撤回起诉后,原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撤销上诉后还可以再次上诉吗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是否准许,如果法院准许的,当事人就不能在上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我国民诉法及司法解释对一审诉讼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和二审程序中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情形和处理分别作了明确规定,但在民事诉讼中,一审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在由其提起上诉的二审审理过程中,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并撤回起诉,二审法院可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形式准许其撤回上诉,但是否可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同意其撤回起诉,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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