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个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2、被申请人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行政复议请求可以表述为: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具体行政行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请求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行政复议请求可以表述为: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不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4、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在这一部分,申请人可以表述支持自己复议请求的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还需要表述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和途径;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申请人需要表述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向被申请人提出过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的申请,有何证据材料证明。
5、申请人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复议的日期。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和第16条的规定,申请复议还须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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