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的是,一要注意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以便法庭交代回避权时,能及时正确决定是否申请回避。二要明确诉讼请求,并充分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庭审中认真做好陈述。三要开庭时携带笔和纸,在法庭上,应记下被告答辩的要点,以便在辩论中,对应该辩论的内容。因为绝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职能部门做出的,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也就成了绝大多数的被告,如工商、税务、公安、土地管理、房管等职能部门。由此可以看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认适格的被告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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