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无效,不能执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如下:
1、立案,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检查监督发现行政相对方个人、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通过受理公民 的申诉、控告、举报,或由其他信息渠道知悉相对方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先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立案后,行政主体即应客观全面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3、听取申辩与听证,行政主体在调查取证之后和作出行政处罚裁决之前,应告知被调查人,根据已掌握和认定的关于被调查人的违法事实,准备对之作出处罚裁决的理由和依据;
4、作出处罚决定,行政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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