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责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轻微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它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监督检查时,因违法或者不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而应承担强制性法律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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