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老板不让员工辞职怎么办

浏览: 时间:2023-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满后,劳动者在履行30日通知期后,可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个人辞职的后果分为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不经用人单位同意立即离职,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30日提出书面辞职,可以不经用人单位批准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如果没有提前30天离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可以直接提交辞职信离职。这个时候,你就违法了。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你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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