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员工未提前30天辞职怎么处理

浏览: 时间:2023-01-29

  员工未提前30天辞职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向员工说明相应情况,让员工等30天再进行离职;

  2、员工确实要立即离职的,可以向员工说明相应的后果,员工实在坚持的,应当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一次性结清工资,由于劳动者未按照规定辞职,还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其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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