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允许约定违约金。
高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三方协议自行终止。因此,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已经履行了三方协议约定的义务。即使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入职后辞职也无需承担。但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辞职,也丧失了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指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并提出要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
版权所有 © 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 | ICP备案:京ICP备1800903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