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要第一时间签署认罪认罚吗

浏览: 时间:2023-01-29

  因案而异!虽然从法律和政策上来看,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越早认罪认罚从宽幅度越大,但是在现实中认罪认罚和坦白自首情节却经常不重复评价。一旦嫌疑人过于主动认罪认罚将丧失后面和司法机关沟通量刑的筹码,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牢牢掌握认罪认罚的主动权呢?

  从律师办案角度来看,侦查阶段认罪认罚如果能够得到类似“取保候审”等倾向意见,可以考虑先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可能“不起诉”或者“缓刑建议”可以考虑尽快认罪认罚,在审判阶段可能“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处罚”可以考虑尽快认罪认罚。除上述情形外,如何认罪认罚应当根据案件需要适当调整,认罪认罚是量刑的重要筹码,一旦没有利用好很可能会失去。

  为了案件取得最好效果,嫌疑人及其家属接到警察退赃要求时应委托律师分析其中的利弊后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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